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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談《靈慾劫》

 

我又再談《靈慾劫》了。為甚麼?因為我又再看了一次。我很少(正確一點應說從未)看一齣話劇看兩次。但這齣話劇實在是太好看了,所以我看多一次。

 日期:20-5-2001(with Celia)

今次我看的是A 組演出,主要演員有:

高翰文──莊.普特

馮蔚衡──愛碧嘉.威廉斯

劉紅荳──伊莉莎伯.普特

潘燦良──希爾牧師 

知多一點:

  我再一次去了此劇的演後座談會。不知是不是上次我早了走,抑或是上次盧偉力博士介紹得沒有那麼詳細,去完今次座談會後,很多我本來不明白的東西,今次也明白了。

The Crucible

  此劇的宣傳單張、場刊以至舞台上的設計,原來都有深遠的意思的。宣傳單張上的「那團東西」,原來是一隻眼──一隻微絲血管爆裂的眼睛。導演在「導演的話」中說到──「……人有三眼,其二長在臉上,向外張望;剩下的藏在心裡,向內看守。這顆心眼盡忠職守,不眠不休,伴著我們一生一世(甚或是來世?)。它的週圍遍佈微絲血管,當受壓、被暴力對待或不獲悉心照顧時,血管自然爆裂,眼底充血,視力衰退,視像模糊,再也分不清妳與我、黑與白、對與錯。」原來那隻眼是比喻人的「心眼」(良知),當「血管」爆裂,人就被假象所蒙蔽。

   另外,作者Arthur Miller寫這齣劇時,有兩個特別的背景──一,是「名聲」;二,是作者自己的婚姻面臨破裂的危機。

   「名聲」:作者寫這個劇本時,正值五十年代美國存在著一種非理性的「麥卡鍚主義」──當時美國興起一種非理性的反共思想。有很多人,尤其是電影界中的名人──包括演員、導演、編劇等──都被指與共產黨有關,他們被要求出席國會聽證會,「承認」自己曾與共黨有關,承認自己的錯誤,並供出其他曾與他們一起與共黨「勾結」的人的「名字」,否則他們就會被視為藐視國會──雖然「犯」這項罪名不會好像劇中那樣要被判環首絞刑,但也足以令一些本來有身份有地位的名人身敗名裂──有一個電影界名人(盧博士有說是誰的,但我忘記了那人的名字),因為不肯「供出」他人的名字,曾有一陣子淪為百貨公司的售貨員;差利.卓別靈亦因不肯供出他人的名字,不能再在美國工作,而離開美國,到歐洲其他城市工作、居住。可見此事在當時的影響是何等的大。Arthur Miller的一個朋友因為種種原因,「供出」他人的名字。Arthur Miller感到非常心痛,因而此劇其實是他以古諷今,以賽倫鎮的一件驅巫冤案去諷刺當時的這種非理性反共情緒──所以劇中那麼強調「供名字」(name names)一事。

 Arthur Miller的婚姻:當時,作者與他的太太結婚已有好一段日子,有一個第三者──「性感尤物」瑪麗蓮夢露──介入了他的婚姻。他與瑪麗蓮夢露曾有過一段關係,但在他寫這個劇的時候,他已離開了瑪麗蓮夢露,希望能與妻子和好如初。劇中莊、伊利莎白與愛碧嘉的一段三角關係其實正是作者自己的婚姻的寫照。

劇感:

  可能由於此劇我已看過一次,今次再看我不用那麼辛苦地去理解劇情(上次看的時候,我花了頗多的時間去理解鎮中各人的關係),我對此劇又有了一點不同的看法。

 莊最後選擇了死。為什麼?我之前認為,那是由於他要捍衛真理。但我現在又有另一種看法。他其實死又不是,不死又不是:

死,他覺得自己不配──其他與他一起被問吊的人如利百加等都覺得自己是沒錯的,其他人會把他們看成是聖人一樣。可是,莊不是。他之前已犯了姦淫罪,在當時的法例而言,他已犯了死罪。他覺得自己不配如此「聖潔」地死──他其實一直也沒有原諒自己。

不死,他要面對的,是自己的「心眼」──良知。有信仰的莊更要面對神,還有他的名聲。

而結果,他選擇了死。究竟他是為了真理抑或是良知而死?無人知道。但結果都是一樣,他死了──正如伊利莎白所說,「莊.普特已經求仁得仁了。」。 

上次我看此劇,看到各人互相指証時,我已想起文化大革命。今次與Celia一起再看,這種感覺就更強烈了。原來歷史真的會重演的──1692年在美國麻省、1950年代的美國、六七十年代的中國。社會不斷進步,但人情依舊,這齣劇一點也不過時。人似乎真的不懂從歷史中學習。

 我愈來愈愛看話劇了。正如座談會中的另一位講者張秉權先生(香港藝術發展局戲劇小組主席)所說,話劇是一個平面的劇戲表演。觀眾與演員是在同一個平面上,觀眾可選擇自己想看的東西,而不像電影般由導演選擇讓觀眾看什麼。雖然我不一定會像劇中人般面對良知與生命的決擇(我也不想),但透過話劇,我們可間接地經歷劇中人的經歷,思考生命的問題。而且,話劇是互動的,演員與觀眾可以互相交流,這正是話劇的獨特之處。 

劇評:

  在那麼多個角色裡,我最喜愛的,是由陳淑儀及潘燦良飾演的希爾牧師。我不否認,我是有一點偏心的,因他兩個是我很喜歡的演員。可是,希爾也的確是一個很特別的角色,一個很難演的角色。正如潘燦良在座談會中引述導演何偉龍所講的──希爾在四幕中是四個不同的人。四幕中的希爾因著不同的原因,有著頗大的改變。我覺得,他二人對這角色的心理上的改變也都處理得不錯。當然,我不夠專業,他們好在那裡,我不大說得出。可是,對於希爾的改變,我一點不覺突兀,他倆把這角色的改變處理得很流暢。由一個有點自以為是的「捉巫牧師」,引發了一連串的「驅巫」事件,覺得自己很能幹;到開始因太多人被指與魔鬼勾結,甚至是一些素有好名聲的虔誠基督徒也被指行巫術時,希爾開始懷疑自己有沒有做錯、他開始為不斷簽死刑令而覺得不忍。至第三幕時,真相漸漸被揭開,希爾開始後悔,但他無力改變事實。到最後,他身為牧師,叫人去說謊──為了希望可挽回一些無辜的生命。他在某程度上是放棄了他原本的信仰──不是說他已不相信神,而是他不再相信法庭、自己、其他人的說法──他相信神不會要一些無辜的人白白送死。至第四幕,他已是崩塌了。他二人把這種情感的改變、過度都處理得不錯。

 另一個我想說說的角色是伊利莎白。她是由劉紅荳及龔小玲所飾演。論外形,龔小玲那份柔弱是非常適合演出此角的。但論演技,我又覺得劉紅荳比龔小玲略勝一籌。劉紅荳雖在外形上沒有那份「天生的柔弱」,但她以演技補救,亦把伊利莎白演活了。她與莊(高翰文)在獄中重遇的那一場,簡直是他倆的演技大比拼。那份高興、那份激動和那份因在犯中太久而產生的虛弱混在一起……觀眾完全能感受到他倆的心情──那份高興又無奈的心情,那份隔閡全消的心情。相比之下(不知是不是我看的那場的問題),龔小玲就略顯生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