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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天災, 人禍連連 (二)

聯合報社論

緊急命令:
既是權力, 更是責任!

  行政院今天舉行臨時院會,可能咨請總統頒布緊 急命令,期以非常手段處理當前的非常情勢。

本報是災變後唯一公開倡議應當立即宣布緊急命 令的媒體,如今行政院倘採行此議,我們原當表 達支持與欣慰;但是,縱使行政院於今日決議咨 請總統,而總統亦立即於今日頒布緊急命令,唯 距災變發生已是第五日;因而,對於這樣姍姍來 遲的緊急命令,我們仍然應當贊同,卻不能給予 掌聲。

行政院遲至災變發生後第五天,始知採取緊急命 令的手段,至少透露出兩個政治訊息。
第一,在 過去五天,當局竟然未能想到實施緊急命令,或 曾經想到卻未能斷然及時宣布實施;這樣的政 府,其無能與失職,是絕對不可原諒的。
第二, 在災變發生五日後,搶救人命及緊急應變的黃金 時機早已消逝;而行政院竟在此時才實施緊急命 令,實足顯示,經過五天的折騰,行政當局仍然 不能掌握形勢,始有訴諸緊急命令的念頭;

這樣的政府,其無能與失職,同樣不可原諒。

現在全國民眾所看到的這個政府,在災變發生後 的第五天,

錯失了救命賑災的一切黃金時機,

且使災區受盡幾近無政府的諸般痛楚,又使全國民 眾焦心害怕之後,始不知慢了多少拍地宣布緊急 命令。這樣的表現,不但令人覺得痛心,而且也 覺得滑稽可笑。若容我們說出不吐不快的一句老 實話:光憑災後五天才宣布緊急命令這一件事而 言,

這個政府已經沒有資格領導台灣。

如今回顧整個事變過程,更可證明政府當局未能 於災變發生之初宣布緊急命令,是一件不可饒恕 的錯誤。一場天搖地動的大地震發生,震央在台 灣地理中心南投,且屬淺層地震,測得其規模為 七點三;任何有一點常識的政府,皆應知道這些 訊息代表了什麼意義。但是,一直到了第二天 (二十二日),

日本的救難隊一早就帶著器材、 牽著狗飛抵台灣;
我們的中央政府卻遲至當天晚 上才宣布成立「救災中心」。

又過了一天,看看 情況「愈鬧愈大」,卻又換了一個名目,宣布原 班人馬在中興新村另成立「救災督導中心」。如 今,又過了兩天,又換了一個花樣,宣布實施 「緊急命令」。甚至,國民黨起初宣布捐出二億 元賑災,隔一天似覺得與災情不成比例,又追加 了三億;無獨有偶,連戰夫人起初捐了五百萬, 後來連戰亦加碼了兩億元。類此情況,雖似細 節,卻十分明白地顯示:

這些領導者對於事態的 輕重並無正確的估計;
整個情勢攤開在他們的面 前,他們卻仍像瞎子摸象,
彷彿在摸著石頭過 河。
倘若連事態的輕重都估計錯誤,
如何產生正 確的對策?

事變發生後,基於輿論的責任,我們密切觀察政 府的應變措施。災變發生當天(二十一日),我 們曾預期政府會發布緊急命令;然而,竟至二十 二日亦未見有所動作;於是,我們決定在二十二 日撰發社論,建議立即實施緊急命令,並於二十 三日見報;當時,我們覺得,政府於二十三日當 天,或二十四日,應會及時宣布;不料,卻要等 到今天才見到這個擱延了五天的緊急命令。試 問:這五天錯失了多少救命的時機?白白付出了 多少社會代價?這樣的政府,如何可以原諒。

我們絕非後見之明,從連日來街頭巷尾的民間議 論即可知道,台灣人民原來預期的政府表現是何 等形態。大家想像中的情況是:全國立即進入等 同戰爭狀態。軍隊進入災區,蒐偵災情,空投建 立通訊站,兵工機械參加搶救,軍用卡車拆運廢 墟,開設沐浴設施,火夫大隊開站作業,軍用營 帳立即搭建成災民臨時收容所……。這些常識中 的景象,經常出現在災難電影中,一點也不需想 像力,只是最起碼的期望;但是,這些最起碼的 期望,有些遲至災變發生後三、四日才出現,有 些迄今仍看不到。我們必須十分痛心且直率地指 出:過去這個「盲、忙、亂、慢」的五天,顯示 在我們的國家領導人的腦際,根本未曾出現過台 灣發生規模七以上地震的想像圖像,甚至根本也 未想像過類如戰爭等巨型災難應當如何處理民間 急難問題。倘若他們腦中曾經想像過那類情況, 則此次肆應震災的表現絕不至於如此離譜;正因 他們根本未曾認真、用心地想像過,更遑論叫他 們在抽屜拿出未雨綢繆的應變方案。許多民眾皆 責怪政府沒有準備「生命探測儀」;其實,更嚴 重的問題卻是:他們顯然根本沒認真想過應付巨 型災變的問題,沒有這個心,沒有這種腦子。

其實,救命的黃金時機已過,未來的整建工作已 屬技術層次,實在沒有再宣布緊急命令的正當 性。但是,為了期望增進整建的效率,減輕災民 的痛楚,全民仍應贊同當局在此際實施緊急命 令。不過,我們仍願再次指出,過去不堪回首的 五天,主要的原因其實不在於是否實施緊急命 令;而根本的原因在於失職與無能。如今實施了 緊急命令,與其說是可能增加當局調度的能力, 還不如說,是全民透過緊急命令的發布,可以更 加確立當局的政治責任。當局倘認為,由於未實 施緊急命令,因此亦未能展現其全部的才能;如 今,全民支持其實施緊急命令,政府即不可再令 民眾失望。

國殤當前,對於這個遲到五天的緊急命令,我們 實有不忍言者;但恕我們仍然直言不諱如上,正 因我們覺得,倘若對於如此失職的政府未能有幾 句忠告,則我們身為媒體就愧對職守,愧對國 人。

最後,我們仍要再次強調,此項緊急命令應當針 對災後整建工作,而不宜影響國家發展的其他進 程,包括不可延擱於明年三月十八日舉行的總統 大選。因而,正如本報日前社論所言,此一緊急 命令應採「限時限區」的形式進行,為期以一個 月至一個半月為限。當局在這一至一個半月期 間,應將一切緊急事項處理停當,後續事務即屬 技術層次,無緊急可言,自不可再維持緊急命令 的狀態;以免因此次災變,使國家社會的其他重 大進程亦受干擾挫折,那就是雪上加霜的更大災 禍了。

尤其是總統大選,經過此次震災,國民對於國家 政治必有重大且深切的反省,而總統大選正是國 民得以表達其政治判斷的重大權利與機會。我們 不相信當局會藉賑災為名,實施緊急命令,卻在 實際上是想要達到延擱總統大選,使現任在位十 二年的總統得以延任。倘若此項緊急命令,竟然 包藏總統延任的私心;當局必須小心,萬一引爆 一場

天怒人怨的政治大地震,其災情慘重當不會 輕於規模七點三的集集大震。

「限時限區」,應是今日宣布的緊急命令的必要 前提,也是當局應當向全民作出的政治保證。

【1999/09/25/聯合報 】

~~~~~

本站註:

由上以觀,
臺灣現在的這個政府, 已是一個失去心智的法人,
完全失去了行為能力! 應該馬上送進瘋人院.

*****

星期六, 09/25/99, 21:56

總統發布
緊急命令全文

(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為排除法令限制、統合九二一 地震救援力量,李登輝總統今天 晚間九時發布緊急命令 ,包括籌措重建財源等相關措施、簡化行政程序、災區 役男徵國 民兵役等十二項,施行期間自發布日起到民國 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 款的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 遭遇緊急或應付財 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 令,為必要之 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 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 院不同意 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全文如下: 總統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令:

查台灣地區於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遭遇前所 未有強烈地震,其中台中縣、南投縣 全縣受創甚深,台 北市、台北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其 他縣市亦有重 大之災區及災戶,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 蒙受重大損失,影響民生至鉅,災害救助、災 民安置及 災後重建,刻不容緩。爰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中華 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 條第三項規定,發布緊急命令如 下:

一、中央政府為籌措災區重建之財源,應縮減暫可 緩支之經費,對各級政府預算得為必 要之變更,調節收 支移緩救急,並在新台幣八百億元限額內發行公債或借 款,由行政院 依救災、重建計畫統籌支用,並得由中央 各機關逕行執行,必要時得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款項。

二、中央銀行得提撥專款,供銀行辦理災民重建家 園所需長期低利、無息緊急融資,其 融資作業由中央銀 行予以規定,並管理之。

三、各級政府機關為災後安置需要,得借用公有非 公用財產,其借用期間由借用機關與 管理機關議定,不 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方財產管理規則關於借用期 間之限制。
各級政府機關管理之公有公用財產,適於供災後安 置需要者,應即變更為非公用財產, 並依前項規定辦理 。

四、政府為安置受災戶,興建臨時住宅並進行災區 重建,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都市計 畫法、區域計畫法 、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建築法、土地法及國 有財產法等有 關規定之限制。

五、中央政府為執行災區交通及公共工程之搶修及 重建工作,凡經過都市計畫區、山坡 地、森林、河川及 國家公園等範圍,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各該相關法令 及環保法令有 關規定之限制。

六、災民因本次災害申請補發證照書件或辦理繼承 登記,得免繳納各項規費,並由主管 機關簡化作業規定 。

七、中央政府為迅速執行救災、安置及重建工作, 得徵用水權,並得向民間徵用空地、 空屋、救災器具及 車、船、航空器,不受相關法令限制。
衛生醫療體系人員為救災所需而進用者,不受公務 人員任用法之限制。

八、中央政府為維護災區秩序及迅速辦理救災、安 置、重建工作,得調派國軍執行。

九、政府為求救災、防疫、安置及重建工作之迅速 有效執行,得指定災區之特定區域實 施管制,必要時並 得強制撤離居民。

十、受災戶之役男,得依規定徵服國民兵役。

十一、因本次災害而有妨害救災、囤積居奇、哄抬 物價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詐欺、侵占、竊盜、恐嚇、搶奪、強盜或其他不 正當之方法,取得賑災款項、物品或 災民之財物者,按 刑法或特別刑法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十二、本命令施行期間自發布日起至民國八十九年 三月二十四日止。8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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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09/25/99

英國傳媒:
台灣超強地震 難撼兩岸猜忌

 【大陸新聞中心台北報導】英國「金融時報 」周五報導說,在一般情況下,一場自然 災害 通常會讓敵對雙方握手言和,但即使台灣發生 了芮氏地震儀七點六級的地震,目前 的跡象卻 顯示,尚不足以扭轉台灣和中國大陸半個世紀 以來的猜忌態度。  

台灣周二發生地震後,北京方面立即表達了 同情及提供支援的意願,這種現象,令人 燃起 兩岸關係走向緩和的期望。在此之前,希臘、 土耳其關係才因土耳其發生地震而走 向緩和。

 地震發生後,中共暫緩了幾周來對台灣總統 李登輝的宣傳攻勢,並表達對台灣同胞的 關切 態度。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就說,兩岸同胞「 骨肉相連」,中共願意提供台灣所有 可能的協 助。  

對於中共方面承諾提供的援助,台灣顯然並 不領情。台灣官員周四就婉拒了北京方面 派遣 救援隊、醫療專家到台灣的提議,而台灣媒體 則質疑北京同情心的背後誠意。  

「金融時報」指出,台灣拒絕接受中共提供 援助的原因,在於兩岸雙方都試圖找尋對 方每 一個動作的背後政治意義。  

對於大陸紅十字會要求各國紅十字會在提供 台灣援助時,需要經過大陸紅十字會同 意;及 中共幾度代表台灣,在一些場合中感謝國際社 會提供台灣援助的做法,都遭到台 灣媒體的批 評。  

北京方面,雖然極力避免表現出冷酷無情, 仍然決意不失立場地企圖說服世界各國, 台灣 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台灣想要改善關係,只 有讓李登輝宣布放棄兩國論的立場。  

報導引述台灣外交部長胡志強的話說,由於 北京長期孤立台灣的作為,國際上願意提 供台 灣震災協助的國家數目,確實大為減少。  

但另一方面,中共的企圖也受到限制。在台 灣發生地震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即有許多 台灣 非邦交國總計派遣數百名救難人員抵達台灣。 此外,國際傳媒的大幅報導,及記憶 晶片價格 的大幅上揚,都顯示台灣已經是一個壯大到不 容忽視的地方。  

先前拒絕台灣加入的聯合國,周四也派遣一 個救災小組抵達台灣。但分析家認為,不 論聯 合國派團或國際關注,台灣的處境仍無法改變 ,不久之後,台灣又將回到經貿持續 發達,外 交關係每況愈下的舊有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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