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的種類與相關罰則]
- 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規定?常見的毒品分為三級.
- 第一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 第二級,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及其相類製品。
- 第三級,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相類製品
- 與毒品有關的刑責,
- 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可處五年以上徒刑.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可處三年以上徒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 強暴脅迫欺瞞或非法使人吸用毒品,可處五年以上徒刑.最高可處死刑及無期徒刑。
- 引誘他人吸用毒品可處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 轉讓毒品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施用毒品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持有毒品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相關的刑責以第一級毒品刑罰最重,第二級毒品次之.第三級毒品最輕。
- 吸毒的害處
- 毒品會對腦中樞神經造成影響「吸毒者為達到預期的效果.往往需要反覆增加使用量,常常會在不知不決覺的情況下過量使用.造成中毒現象,依賴毒品。一但終止或減少使用毒品,身體即會產生流淚、打哈欠、嘔吐、腹痛、痙攣、焦躁不安及強烈渴求藥物等戒斷症狀。
- 吸毒成癮者在持續使用毒品的情況下.極難戒絕,終其一生難以擺脫毒品的束縛。除了會嚴重影響個人健康外.還會面臨失業、求職不易、朋友疏離、婚姻破裂、家庭破碎、自尊受創,而無法適應社會,甚至不惜以暴力或偷竊等不正當的手段謀財,以設法取得毒品,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 拒絕毒品的方法
方法一,勇敢說不,語氣堅定、面帶微笑。
方法二,告訴提供者吸毒對健康的重大危害。
方法三、告訴提供者毒癮發作的痛苦。
方法四,告訴提供者吸毒是違法行為,並有刑責。
方法五,建議做點別的事情。
方法六,藉故離開現場
毒品的諮詢及輔導機構
(一)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 (02)23210151。
(二)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 (02)23952279。
(三)中華民國反毒運動促進曾 (02)23895995。
(四)財團法人基督教晨曦會 (02)29270010。
(五)全省各地衛生局、張老師、生命線、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 香煙的成份及害處
成份,每支香菸經過燃燒可產生四千餘種化合物,部份被吸入肺部組織內
.這些化合物可分為尼古丁、焦油、一氧化碳及其他數十種致癌物四大類。
- 害處
- 尼古丁具有中樞神經興奮、提神的作用,也是造成香菸成癮的
主要物質。癮君子為了獲得尼古丁,吸入更多毒害物質及致癌
物,另外尼古丁會增快心跳速率,引起末梢血管的收縮,長期
易致心臟血管疾病。
- 一氧化碳則會阻礙正常氧氣和血紅素的結合,造成體內缺氧.
甚至會死亡。焦油、刺激物質則是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等慢
性肺疾病及各種癌症的元兇。
- 懷孕時吸菸或吸入二手菸易導致死產、新生兒死亡率增加、新
生兒出生體重較輕。
- 二手菸的危害
香菸燃燒過程可產生二類煙流,主流菸煙一吸入過程產生的煙,燃燒
完全,側流於煙一靜置燃燒產生的煙,燃燒不完全。側流於煙由於燃
燒不完全;故產生較多有害氣體及致癌物質。二手菸主要是由側流菸
煙加上部份主流菸煙所組合而成
- 戒煙的好處
- 短期(一星期),開始感受空氣的清新及食物的美味、體內殘存的尼古丁
幾乎排光、身上不再有菸臭、牙齒變得較白。
- 中期(一個月),精力充沛、循環系統獲得改善、呼吸系統疾病減少、較
不易罹患感冒、減低胃潰瘍發作的機會、菸咳減少、皮膚改善。
- 長期(長 期),三個月後肺功能逐漸恢復、一年後因吸菸導致的冠狀動脈
疾病危險性降低一半、五年後罹患口腔癌、食道癌、咽喉癌的危險性降
低一半、五至十五年後,中風的危險性減到與不吸菸者相同、十年後.
肺癌危險性降低一半、在懷孕之前或頭三個月戒菸,嬰兒出生體重不足
的危險性降低、節省大筆煙錢及醫療支出
- 煙害防治法的相關規定
-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 販售香菸之商店、檳榔攤,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並於入口或
明顯處張貼「法律禁止販售香菸予末滿十八歲者 之標示。
- 全面禁菸之場所,圖書室、教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
議廳、室內體育館、游泳池、民用航空器、客運汽車纜車、計程車、渡
船、電梯間、密閉式之鐵路列車、捷運系統之車站、車廂、其他各種密
閉式之公共運輸工具、托兒所、幼稚園、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
事機構及殘障福利機構、金融機構、郵局、電信局、製造儲存或販售毅
然爆裂物品之場所、其他經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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