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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游泳發展協會

蛟龍證、游泳證、小海豚證發證實施要點

2002-03-24 Ver 1. 1

一、主       旨:全面推廣游泳運動,精進游泳技能,落實全國游泳分級制度。

二、說       明:(摘錄:中華民國游泳發展協會 分級制度)

(一)蛟龍證:泳姿不拘,距離不限,以公里為單位,發給長泳證。

(二)C級游泳證:任一泳姿,游過五十公尺,中間不得停留。

(三)B級游泳證:兩種以上泳姿,均能游過五十公尺,中間不得停留。

(四)A級游泳證:蝶、仰、蛙、自四式,均能游過五十公尺,中間不得停留。

(五)C級小海豚證:任一泳姿,郵過二十公尺,中間不得停留。

(六)B級小海豚證:兩種以上泳姿,均能游過五十公尺,中間不得停留。

(七)A級小海豚證:蝶、仰、蛙、自四式,均能游過二十五公尺,中間不得停留。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發展協會

四、發證資格:中華民國游泳發展協會    C級以上合格考試官

五、發證辦法:

(一)合格考試官針對被測驗人員實施游泳能力評估,以〝分級制度〞標準,發給各級證書。

(二)被測人員須繳交1. 測驗申請表

2. 一吋相片三張

                       3. 測驗費及登錄費

(1)    蛟龍證、游泳證:測驗費200元,證照費400元,共600元。

(2)    小海豚證:測驗費200元,證照費200元,共400元。

(三)合格考試官發出壹張證書,可留下測驗費200元(即蛟龍證、游泳證400元、小海豚證200元,連同測驗申請表及一吋相片三張寄回總會)

   (四)費用可現金掛號交寄或郵證劃撥,若採郵政劃撥,請附收據影本,以加速辦理)

郵政劃撥帳號:22401932   戶名:中華民國游泳發展協會

          郵寄地址:台中縣沙鹿郵政信箱232 郵遞區號:433

)被測驗人員所繳費用總額郵總會統一開立正式收據。

六、連絡人:副秘書長 陳忠良 先生    秘書 王玉寶 小姐 洽詢時間: 0900~1700

              TEL 04-26277743 & 0932-537091

              FAX04-26273369 & 26273538

              E-maila6272037@ms33.hinet.net

七、發證作業:資料完備且完成繳費者,自收件起十日內完成審查、發照作業。

八、附    則:(一)資料不齊或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

(二)總會隨機抽驗取得證書者之游泳能力,若與分級制度不符,永久取消開發證之考試官資格。

             (三)本會核准字號:內政部台內社第8931183 核准成立。

九、本辦法經理事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