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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委任制有利提高區會質素 ~~新界社團聯會 (copy from文匯報)

http://wenweipo.com/wwp/data/t1_content_ww981218ww03.html

1998/12/18

 政府在最近公佈的明年區議會選舉條例草案中,建議二零零零年的區議會,加入一百零二名委任 議席。我們認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利於民生,有利於提高地區議會質素。

 (一)委任部分議員,在彌補黨派局限及專業局限性方面會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從香港目前區議會的選舉結果看,當選的議員大多數都具有黨派背景和社區基礎。但不可否認, 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十幾年來,區議會的工作經驗告訴人們,直選議員,未必具有較強的專業知 識與技能,在處理一些專業性較強的實際問題時,專業的局限性就明顯地暴露出來了。這就給區議 會的各項工作帶來了專業的要求。而一些熱衷於社會工作,辦事理性且具備專業知識的人才,他們 因種種原因,沒有可能參加直選,如果這部分人士能被委任,並且接受委任,為區議會議員,在許 多關係大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上,一定會提供許多專業的、可行的且具建設性的意見,這將對議 會、對香港的發展是一個促進與幫助。其次,在目前香港的選舉文化背景下,委任一部分具有較強 專業知識、較高文化水平的人士進入議會。從整體上講,將一定程度上提高各區議會的文化質素。 另外,還可以彌補黨派、團體、階層所代表的利益的局限性,起到協調與平衡作用。

 (二)恢復委任制度沒有扼殺民主。

 條例草案中,建議的直選議員與委任議員的比例是四比一,從這個比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委任 議員一點沒有影響民主,絲毫沒有影響代表民眾的聲音進入議會。非但沒有扼殺民主,反而是會把 工作做得更好。我們也確實地看到,過去,大多數委任議員,接受委任之後,都在那裡勤勤懇懇, 盡職盡責,任勞任怨、盡其專業所能地為廣大市民服務。這是其一;其二,特區政府決定恢復委任 制度,只不過是恢復過去的行之有效的委任制度而已,並不是什麼新發明。區議會一九八二年成立 以後,不是一直在實行委任制度嗎?英國政府在它即將撤離香港之前,最後的一屆區議會選舉中, 突然取消了他們自感行之有效的委任制度,並美其名曰:「民主進步」,他們的用意與居心還用戳 穿嗎?如果英國人真想在香港推進民主,怎麼需要在統治香港一百五十多年的最後幾年才慌慌忙忙 地來推進「民主」?再請問,一百五十年內,除掉最後幾年,港府的高官有幾位是中國人?他們給 了港人多少民主?現在竟有人拿英國人臨走前埋下的地雷來轟炸自己的政府,倒是香港回歸了祖國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賦予了港人當家作主的權力,處處體現民主,而且在向前邁進。

 (三)應注意委任議員的質素,發揮其真正的功能。

 委任議席符合香港現階段的實際情況,是一個可行的建議,但問題是:委任什麼人作議員?以及 通過什麼渠道去委任議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委任議員的一個充分的理據就是:考慮到專業 需求。但是,如果委任的議員起不到這個作用,那將失去其功能,所以,在委任議員時,應該著重 考慮委任議員的質素,有無參政能力,處事是否公正,是否真正具備某方面的專業知識,例如:金 融、環保、醫療、工商等方面,才能真正發揮其「委任」的功能,才能真正有助於民生,不負眾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