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十:為那些沒有自主能力的個體做治療的工作是適當的嗎?
「親愛的聖靈:我是個治療師,為那些看起來沒有自主或選擇能力的個體(例如傷重昏迷的病人或是心智狀態不平衡的對象)做治療工作是適當的嗎?生命課程中的「適當」與「干預」的界線是甚麼呢?」
在你面前的對象似乎已「關掉」他們的自由選擇權了,而你詢問進行未經個人允許的治療是否適當?答案有兩個,其一,要記得你是在做平衡的工作,而不是治療。將黑暗的房間的電燈打開是否恰當呢?你有強迫裡面的人睜眼去看嗎?沒有,你僅是讓他們有了選擇!所以上述的問題,其實是:「未經個體的允許所做的平衡是合宜的嗎?」其二,每個昏迷或是不平衡的個體,在他們的每一個細胞中都還是有著完全平衡的部份。如果這個人腦部無法發揮正常功效,通常他的身體其餘部份十幾億的細胞都還是完好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吶喊著平衡的需要。在腦部完好、但身體其他部位出現狀況或受傷的案例中,疼痛成為良好的生理警訊,使腦部對局部進行必要矯正與平衡,同樣的過程也適用於相反的情形,如果對象是處於昏迷狀態,身體裡的細胞仍然試著平衡自己,想要清醒過來!而對於不平衡或功能異常的個體而言,他們腦中有著要求平衡的吶喊但無法表達出來,這常是他們呈現焦慮或沮喪的主要原因。
雖然這些人可能沒法以言語、眼神表達出來自己缺乏你所稱為「正常」的平衡,但是整個人體都想要回復到「正常」卻是不爭的事實,每個細胞都渴望著平衡。所以,是的,為他們做平衡的工作是恰當的。是的,將光明帶進黑暗的房間是恰當的,它只在那發光,而不是強求甚麼。謹記這一點:有的時候,你是他們得以清醒過來的關鍵,也就是只有在你做了甚麼之後才得以發生,你就是他們的「同時性事件」!是他們的天使!你所帶進來的光芒適足以讓他們恢復過來,所以當你下次巧遇這樣看似昏迷不醒的人經過面前時,請試著將光與平衡帶進來,讓他們身體細胞依其自由選擇來進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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