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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柱龍舟錦標賽 參賽手冊

2003 Race Manual

Stanley Dragon Boat Championship

 

為使比賽可順利而愉快地舉行,敬希留意下列事項及安排此「參賽手冊」應與「比賽規則」一併閱讀

To ensure the Race a smooth and joyful one,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instructions in this Manual which should be rea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Rules

 

updated 2003/1/5 版本 .

此文件可於本網頁下載。各參加者都應事前傳閱。

 

策劃:赤柱居民聯誼會龍船組 (赤柱龍舟協會)

Organized by:Stanley Residents Association (Stanley Dragon Boat Assn)

香港赤柱大街96號

96 Stanley Main Street,Hong Kong

(電話 Tel :[852]28130564,傳真 fax :28135704

電郵 Email: dragonboat@hongkong.com

網頁 http://www.dragonboat.org.hk)

 


甲、一般資料

1. 比賽日期 每年端午節正日 (2003/6/4 星期三)
2. 地點 赤柱正灘 (賽埸平面圖見圖1)
3. 時間 07:45 - 18:00 (詳見埸刊之賽程表),暫定:

華籍男子初賽(乙組) 0800-0900
女子初賽 0900-0930
外籍男子初賽(B 組) 0930-1045
華籍男子初賽( 甲組) 1045 - 1115
外籍男子初賽(A 組) 1115 - 1145
外籍男子複賽及遺才賽(B 組) 1145 - 1300
華籍男子複賽及遺才賽(乙組) 1300- - 1430 [*開幕禮1330-1400 ]

女子碟賽決賽 1430
女子盃賽決賽(首輪)1445

男子乙(B)華籍外籍合併碟賽決賽 1500
(華籍/外籍)男子盃賽決賽(乙組)1515-1545
(華籍/外籍)男子碟賽決賽(甲組) 1545
(華籍/外籍)男子盃賽決賽(甲組)1615-1700
女子盃賽決賽(次輪)1630

(男子)赤柱盃錦標賽總決賽 (盾、碗、碟、盃賽) 1700- 1745

4. 儀式 點睛及剪綵儀式「大約」在13:30舉行,盃賽頒獎禮在18:15舉行。部分男子乙組獎盃在之前頒發(見12) 。服飾獎在3:30頒發。

5. 陸上交通

比賽當日人潮厲害,巴士公司將會增派巴士疏導。赤柱區內之車位將嚴重不足。除了工作人員及記者外,其他人一律不安排車位。請自行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比賽完畢時亦會出現塞車現象,直到晚上七時許,敬請留意。另一選擇是乘坐往返赤柱廣場之巴士或小巴,可能較易上車。

6. 海上交通

6.1 各隊員或親屬,若以小艇或快艇往返沙灘與觀眾船之間,則上落及航行必須遠離賽道範圍﹝不得橫越賽道、進入緩衝區或賽區﹞,否則其引起之浪花和阻礙,非但阻延比賽進度,令人煩擾,更令他人與自已生命構成威脅。若故意違規或不聽從工作人員指示者,將可能連同全隊立刻被取消資格,或在來年被列作後補隊伍或被拒。由於上述外來小艇每年均帶來管理問題延誤比賽,故懇請合作

6.2 乘坐上述"非賽會"小艇,請提防超載,且安全自負。

7.保安及安全

7.1 比賽當日之警察臨時指揮中心及救傷站設在司令台附近。

7.2 各隊領隊及所屬機構有責任確保其隊員能游泳且體格及泳術適合參賽。穿著救生衣與否須由參加者自行決定。賽會建議各參賽者自備符合英國標準(BSI3595)的救生衣。

7.3 只准在赤柱正灘400米半徑範圍賽區內練習,免生危險。賽程約為300米。

7.4 為安全起見,各隊員出發前必須熟習「翻沉意外安全程序」之基本要點(例如預先報數或緊記旁邊隊友為誰,出事時立刻在水中確認前後隊友是否安全等)。出事之後,亦必須立即回到岸邊裁判台 / 司令台正前方全隊列隊,隊長/領隊點齊人名並確認全部隊員安全,再向「召集處」職員報告全隊人齊後才可解散或繼續餘下之比賽或練習。

8.清潔

參加者須自重自律,保持沙灘清潔。各領隊需向詢問處領取垃圾袋一個,負責本隊之清潔。

9.租用帳篷

如須租用休息帳蓬,請向秘書處預訂(闊10'×深12'×高12'以竹搭建連尼龍帆布上蓋,費用每個港幣$2000)。任何橫額、旗幟、巨型海報或貼紙只可放帳蓬內,只供識別之用,且面積必需小於8呎 x 2呎。超出以上尺寸者須繳付$3000之廣告費。

10.天氣 / 應變

由於時值初夏,風雨難料,比賽可能因安全理由或因警方指示下必須在入黑前完成而需中止、取消、合併或刪減部分或全部賽程,或降低划手人數,參賽隊不得異議。賽會亦不會因而退回報名費。(練習時安排參閱下文乙部4.4項)

11. 查詢

11.1 各領隊及隊長宜熟讀本手冊、比賽規則及場刊內印明之排位表,亦應把重要資訊自行發放予隊員。

11.2 大部分重要資訊均已在網頁內張貼。秘書處工作繁重,賽前以郵寄方式發放資料後,不會答應任何隊伍要求以電子郵件之類再發放一次。

11.3比賽當日請勿向裁判台發問或提出任何要求,造成滋擾,妨礙工作。所有查詢請往「詢問處」提出。

12. 獎項

盃賽、碟賽決賽前6名均獲獎 [ 除非特別聲明,如男甲總決賽只頒予前三名]。乙組特別安排:乙組初賽每場前三名即時有小獎盃頒發。

另為增加觀賞及比賽歡樂,今年將再設「最搶鏡服飾獎」,各隊如有意競逐,需於下午2:30 前在司令台前沙灘演示至少一次。此頒獎時間待定。

13. 紀念品

大會設有攤位,出售T-恤、埸刊等紀念品。各領隊亦應在己隊首埸比賽前到詢問處領取紀念品一份(出示會員証)。

14. 付款

14.1 任何隊伍均不能自行私下與賽會舵手或教練安排交易或把現金交予他們這會造成核數障礙等嚴重問題。

14.2 任何"賽前"費用,均須在至少開賽前一天繳清。

15. 級別/隊員 為使比賽邁向更完善之目標,自2002年度開始賽制有少許修訂如下:

15.1 男組外藉與華藉均各自再拆開為甲、乙兩個級別,兩級各有盃賽及碟賽。但只有甲組隊伍可晉級第35-38場(赤柱盃錦標賽總決賽)。

15.2 甲組為精英組。在之前一年甲組各盃賽決賽隊伍及碟賽決賽前三名均需在報名時選擇甲組( 見附表)。唯賽會容許協商。首次參賽隊亦視乎實力而定。

15.3 為減少龍舟沉船意外,比賽人數進一步修訂為全船20人(包括18名槳手及1名舵手、一名鼓手),且全隊体重平均值不得超過200磅。

15.4 華籍隊華人隊員必須過半, 外藉隊則外藉隊員須過半數。女子隊除舵手及鼓手可用男子外, 其他隊員必須為女性。但男子組別可允許女性隊員參加。後備人數不設上限,唯「全隊名單」需稍後依指示呈交。

 

 

乙、練習及競賽資料

1. 舵手

1.1 由於以往因無經驗舵手未能正確保持航道而引致危及比賽者人身安全,損壞龍舟及妨礙比賽進度等問題,因此本會已引入一套為舵手考核和註冊之制度,只有已經註冊者方能在比賽當日掌舵。

1.2 比賽時每名舵手只能為該年度註冊時註明的一支所屬隊伍掌舵 (顯示於舵手証)。不符合以上規定的隊伍將被取消資格

1.3 在比賽當日如需聘用本會舵手,請於比賽前30分鍾前往賽會指定攤位預訂,以現金繳付每次$150港元之費用,並保存正式收据。

1.4 在賽前練習時聘用舵手,請「事前」把費用(每小時150元)連同發票以支票寄往本會。

1.5 因技術不靈、或因酒精葯物影響而不能正確掌舵而引致撞船之舵手,其考核資格及其舵手證將立刻被註銷。

1.6 每次練習之後,舵手有責任以適當繩結把龍舟固定於岸邊。新舵手証考生必須展出此技能方能獲頒舵手証。

1.7 從2001年開始,即使練習時每艘龍舟亦需有一名合格持証舵手當值。

2. 閘水停船

為免發生意外和減少對龍舟之不必要損毀,請各領隊及隊長告知隊員自律。在練習和比賽當日,衝過終點線後務必立刻「閘水」停船,請勿衝上沙灘;並於航行時留意前方情況,隨時「閘水」或「倒扒」,停船或後退,以作應變。

3. 自備水斗鼓棒

3.1 各隊必須「自備」掏水用水斗(俗稱「水殼」) 亦應自備鼓棒備用,但棒兩端必須削圓,如半球狀,以免擊破鼓皮。

3.2 所有賽會器材,用後必須完整歸還。

4. 練習

4.1 若有意取消原已預訂之練習時間,請盡早知會本會為要,以便安排其他隊伍填補,減少浪費資源。

4.2 即使風平浪靜,只准在沙灘400米半徑 範圍賽區內練習,免生危險及增加救援和監察之難度。( 註:由正灘往對面石澳土地灣為2000米、沙灘防鯊網為180米)

4.3 必須合作守時。為免有隊伍忘記練習時準時交艇,令其它隊伍帶來不必要的延誤及增加管理上的負擔。任何隊伍若交艇遲誤,不論有意與否,必須交付港幣500元之罰款。

4.4 若天氣欠佳(尤其強勁東風及雷暴警告),請先電本會(28130564)查詢練習是否取消。如見沙灘上賽會帳篷出示紅旗,表示召回所有龍舟、所有練習暫停。)

4.5 比賽前一星期練習停止,以便維修及保養。

4.6 各隊必須練習「橫划」動作 (見下文)

4.7 本會曾發現有非授權人士向練習隊伍兜售服務,或聲稱可提供協助,造成滋擾。請各位合作,向賽會或當值職員舉報,以便盡快採取適當行動制止此等滋擾而且缺德行為。

5. 登船、召集及開賽(起步)程序 5.1 各領隊或隊長需於每次比賽前15分鐘到「召集處」(報到桌) 報到。各隊需依場刊及積分板上印明之時間提早登上龍舟,立即駛往起點準時就位。

5.2 為避開大浪區域減少沉船,必須留在合法區域內航行 (見規則6.12),尤其(a)宜用中間兩線道駛往起點線;(b)不可越過起步司令船調頭。(應在起步船之前已調頭,後划駛入線道就位)

5.3 入位就位,調較「準備」位置時,很多時由單一邊划手們同作「橫划動作」會比單靠舵手更易拉直龍舟正向終點,亦可避免在外圍浪大地區拐彎而翻船的風險。故各隊必須練習此橫划動作。

5.4 所有隊伍在起點排好就位時,必須有一名划手拿起並緊執「頭繩」並拉正前進方向,「同時」舵手拿起並緊執連接起步浮標之繩索(「尾繩」)。此執頭繩動作自1998年起已改為規定動作。起步點風浪很大,「頭繩」實有助於穩定船身,且大大加快拉正起步位置正向終點。(見附圖)

6. 競賽操守 6.1 各隊應本著高尚的體育精神作賽,全力以赴,並尊重賽會職員與裁判之指示。

6.2 由於賽程亟緊密,不得無故弄翻龍舟。

7. 賽制及排位 7.1. 情請參閱場刊之排位表。基本上採用晉級制: 第一輪每場首3(或5)名晉級盃賽,其餘被編入「碟賽」或其他遺材賽。賽會將按該年最後報名情況修訂。

7.2. 除首輪比賽由預先抽籤決定排位外,所有其他各埸之線道(排位)由之前一場成績定奪,走線編排已詳列於場刊。故各隊應自行留意積分板及場刊排位表。

8. 召集/報到  

(完)

 

 

閱覽
「比賽規則」

場地圖

參賽備忘
( 賽會最新公告 )

運動員保健須知
(忠告)

  2002 賽程表 晉級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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